为深入学习领悟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会议精神,12月17日上午,高师学报党支部在赭山校区综合楼三楼高师中心会议室举办支部专题学习。会议由支部书记张韬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学习。
学习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支部副书记刘鲲领学《李锦斌在安徽省举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第二阶段,教师教育学院院长宋波作题为《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与治理能力提升》的专题党课。
宋波院长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考察时的讲话,简要阐述了我国现代大学治理提出的背景,指出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从治理概念入手,提出大学治理的基本内涵及其与大学管理的主要区别。
接着他从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历史变革五个阶段:(一)高等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阶段(1950—1956)、(二)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1956—1966年)、(三)高等学校实行党委一元化领导(1966—1976)、(四)高等学校探索试行校长负责制(1976—1989)、(五)高等学校统一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989年至今),得出我国大学内部管理体制历次演变的核心问题主要是围绕如何处理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至此,宋院长进一步结合正反两方面实例指出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主要问题:一是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变迁动力过于依赖外部强制性因素,新中国成立以来,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在何时变化、发生什么变化以及如何变化,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不同时期的政治形势和政治需要决定的。二是大学内部相关权力未能有效配置,造成相互冲突和失衡,表现在党委领导和校长职责和权力划分不清晰、党务和行政管理存在双子科层组织系统,党政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 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制衡机制不到位等方面。三是缺乏科学有效的内部治理的制度支持,表现为制度不健全和执行不规范。最后宋院长结合我国高等教育治理结构现状,提出现代大学内部治理能力的基本策略:依法依规治校是关键;建立大学内部权责划分的制约机制;妥善处理好以学院为办学主体的校治与院治关系;回归学术权力的地位,发挥教授治学的作用。
授课结束后,大家围绕大学治理,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进行了积极研讨。认为大学治理必须要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要与大学章程的建立和完善相结合,党委和行政权力要相互制约和监督。党委和行政如何平衡既是一个值得探究的学术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现实问题,这是大学内部机构权力边界问题,把握好“度”非常重要,需要建立一个网络化、科学化的架构,使权力的传导机制更为顺利,既要促进大学发展,又要使各种权力相互制衡,把握好这个“度”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在发展中不断摸索调试。
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也提出“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本次党课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战略要求,践行学校党委理论学习精神,助力学校向“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加速迈进。
最后,张书记对本次党课做了总结。大学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大学初心,旨在育人,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扎根中国大地办好社会主义大学,达到至善的根本保障,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