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秘人〔2018〕100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国家级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院校,有关培训基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升职业院校教师素质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8号)和项目管理办法的总体要求,为做好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国家级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国家级培训项目包括: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紧缺领域教师技术技能传承创新、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教师企业实践、骨干教师(主干课程)培训、国(境)外项目培训等,共计九大项,三十三个子项。各培训项目及承担单位见《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国家级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工作流程
1.学员注册。各高等职业院校要按《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国家级项目指标分配表》(附件2)遴选符合条件的一线教师参加培训,并填写《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2017年度国家级培训参训教师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应明确本校国家级培训管理单位、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各校须于7月2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盖学校公章纸质版提交至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同时组织参训教师登录国家级师资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13.245.38:8280/train/),完成网上注册工作。
2.审批报名(7月6日之前完成)。根据培训工作的有关规定,各高等职业院校要登录国家级师资管理系统,核对本校参训教师注册信息。审批通过后,通知参训教师及时通过系统向培训基地报名,报名时应填写地区验证码340000。
3.报名复核(7月13日之前完成)。培训基地登录国家级师资管理系统,对已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批准符合条件的学员报名并发放培训通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反馈派出学校调换人选。
4、培训时间。培训基地原则上安排在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培训。具体开班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培训基地通知,同时在国家级师资管理系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ahedu.com/)及有关培训基地网站公布。
三、有关要求
1. 各高等职业院校及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此次国家级培训工作,加强领导,建立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项目管理团队,确定专人负责组织报名、审批、管理和网上信息填报、维护工作。严格学员遴选条件,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加强学员安全教育。要进一步深化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管理改革,落实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责任制和建立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继续教育档案,完善培训学分审核认定制度,切实加强培训督导与评估。省教育厅将采取专家实地调研、电话查访、问卷调查、学员座谈、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对各机构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效进行绩效评估和适时通报,并作为下一年度指标划分和培训基地遴选的重要依据。
2.各培训基地要精心制定培训方案,并于6月30日前报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经中心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展培训。各培训基地要加强需求调研,认真遴选由院校专家、企业高技能人才、一线优秀教师组成的培训师资团队。要加强对参训教师的考核评价,明确培训成果要求和数量,重视参训教师课程教学资源、实做作品、讲课视频等物化成果考核,确保真学、有效。鼓励支持参训教师在培训期间取得高一级职业资格证书。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班,严格按照省财政厅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有关规定使用培训经费,专款专用,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
3.参训教师在培训期间应自觉转变身份,严格遵守省教育厅和培训基地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基地管理,问题建议应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不得向培训基地提出与培训无关的要求。要按照参加培训项目规定的时间报到,不得无故缺席培训。参训教师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在培训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学校的教学等其他工作,原则上不予请假。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派出学校须向省教育厅人事处书面报告。事假不超过12学时、病假不超过24学时,同时须由所在学校提供书面证明,病假须同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由培训基地报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审批。累计请假超过规定学时,取消培训资格。参训教师违反培训纪律和基地管理规定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培训资格直至通报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等相应处理,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参与省级评优评先,同时建议学校给予待岗缓聘、降职、年终考评不合格等处理。
4.参加国家级培训项目的培训费、食宿费均由中央财政承担。我省国家级培训项目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培训经费已根据2017年度国家级项目指标分配拨付到参训学员所在地方或院校,学员参加培训时须按项目人均经费标准(已包含食宿费)全额缴纳。培训费及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学校报销。各校要确保国培经费专款专用,按照下达的计划选派学员,不得浪费年度计划指标。
四、联系方式
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联系人:程恭 朱礼长
电 话:0553—3869300
电子信箱:08@cahedu.com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综合楼五楼
邮 编:241000
省教育厅人事处
联系人:赵可彬 童兆胜
电 话:0551—62815231
附件:
1: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国家级项目一览表
2: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国家级项目指标分配表
3: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国家级项目参训教师汇总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