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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首期国培示范项目实施通知
编辑:高师中心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9-28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期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日的通知

省各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35号)精神,教育部决定,从2016 年开始,每年组织2000名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开展为期20天的国家级示范培训,并进行6个月的返岗实践考核,以帮助新入职教师树立正确的专业理念,培养良好的师德修养、学术规范与心理素质,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提高教书育人能力,为其今后的教师生涯发展莫定良好基础 。

根据该示范项目的遴选结果, 2016年首次在我省省属本科高等学校中进选200位新入职教师,参加由安微省高等学技师资培训中心依托安徽师范大学承担的该项培训 。为确保培训项目顺利进行,现就该项目实施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该项目是国家建立健全高校新入职教师培训制度、加强中西部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西部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部署,不仅是国培计划首次进入高校教师培训领域,而且是高校新入职教师培训模式改革的试点项目,同时也是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的示范工程。安徽省能够首次成功入选,是一次难得的机遇。 请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在新入职教师派出、导师配备、管理服务等环节认真把关,积极配合安微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及时完成该培训项目 。

二、参训人员、指标分配。分配给各校参训新入职教师(学员)的指标见附件1,培训分班、分组的专业划分见附件2,请按要求派出2016年或2015年参加工作的新教师参训; 同时, 请各校按照给每位新入职教师配各1名指导教师(导师)的要求,在新入职教师从教的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落实导师,开展入职培训的指导。请各校在派出学员时做出科学精准的安排,不得安排新入职教师(学员)参训期间的教学或相关任务,不得造成指标浪費 。

三、培训经费。该项目所需学员培训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学员的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从项目经费列支,往返交通费等由学员派出学校负担;各校确定的导师开展该项目活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派出学校承担,其中指导一名新入职教师可按30学时计入本人教学工作量 。

四、培训日程。该项目分一班(文科)、二班(理科)、三班(工科)、四班(术科)实施培训,定于2016年10月27日报到,报到地点在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高校师资培训大厦(桃李苑)一楼大堂;10月28日开班上课。其中在2016年10月28日、29目安排了由该项目总设计专家、华东师范大学黄健教授,著名讲演专家鈍船山教授等的专场学术报告,请各校导师和新入职教师共同参加 。

学员返岗实践考核安排在2017年4月下旬,返岗实践“五个一”作业完成之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学员权益。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全国统一样式的«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与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证书效力相同,可作为高校事师资格认定的依据(在全国各地均有效)。已参加过全省新教师岗前培训的学员参加该项目,全省岗前培训统考免考,在线学习课程免修,并可再计入160继续教育学时。

六、其它事项。

1 .省教育厅将对本省该项目组织实施培训情况,开展评估; 教育部将采取适当方式对相关省(区、市)培训承办高校的培训内容、教学安排、管理服务、学员满意度等进行评估,公布评估结果, 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下年度培训任务的重要依据。

2.请各高校及时认真、逐一填写学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于2016年9月29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纸质版须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不得延误,以便及时上报教育部的该项目管理平台。纸质版请快递至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综合楼5楼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08@cahedu.com。国培示范项目联系人:程恭,联系电话:0553-3869300,3869383,手机:15655329979。

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