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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不合格材料接受问询的公告
编辑:高师中心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6-06

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不合格材料接受问询的公告

关于安徽省2015年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不合格材料接受问询的公告

各高等职业院校:

2015年安徽省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工作现已结束,合格名单已经在安徽教育网及本中心网站公示,现将接受问询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政策 认定范围、依据、程序等,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首次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5〕170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接受问询的时间和方式 1.接受问询的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6月9日18时。 2.各高等职业院校人事部门应认真对照认定相关文件以及不合格原因分类,确有疑问的可提出问询。只接受以校为单位统一问询,不接受个人问询。 3.问询电话:0553-3869300; 邮箱:08@cahedu.com; QQ:287951938办公地点:芜湖市北京东路一号安师大赭山校区综合楼五楼。 特此公告。

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指导中心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