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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高师交流武汉中心访学通知
编辑:高师中心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7-20

 关于公布2017年教育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

     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推荐名单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高校、访问学者申请者: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11号)下发后,各选派单位积极组织开展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推荐工作。截至2017年5月19日,我中心共收到来自有关的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家民委直属高校共1028人的推荐名单。

    经我中心审核,确定其中的1021人为符合教育部资助条件的第一批推荐人选。现将名单予以公布,供各推荐单位、访问学者申请者和接受学校查询(名单见附件)。

    访问学者申请者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此推荐名单只是根据申请者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科研工作时间、科研能力、学校类型等条件而定,并非录取名单,也并非最终的资助名单。与此同时,我中心正在投递访问学者申请者的推荐材料。申请者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放弃申报。

    二、申请者须咨询接受学校的职能部门,关注招生简章,根据要求及时提交体检证明、科研作品等辅助材料。

    三、接受学校导师同意接受、武汉中心审核后,接受学校会在6月份直接向申请人发放录取通知书。访问学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时间大约为9月份。

    四、访问学者报到后,应和指导教师共同协商制定研修计划,以参加科研为主,并协助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等其他教学工作,研修期限为一年。

    五、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每人资助8000元,资助经费将按访问学者实际注册人数,由武汉中心核拨至接受学校,以抵扣部分学费。

    六、未进入推荐名单的申请者,可以由选派学校自筹经费申请一般访问学者。

    其它未尽事宜,可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文鹏、龙淳

电话/传真: 027-68752845

E-mail:gnfwxz@163.com

 

附件: 2017年教育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第一批推荐名单(点击下载:公示名单.doc